| 中国护照遗失申请补发 |
| 200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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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丢失中国护照后,可申请补发。 二、所需材料 当事人须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如实逐项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申请表》、《护照遗失陈述表》。 (二)2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色底、光面彩照3张(请将其中1张粘贴在护照申请表上)。 (三)护照丢失报警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加坡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丢失,需递交移民厅出具的临时居留证明)。 (五)原护照复印件(如无复印件,需在《护照遗失陈述表》中注明发照机关、地点和日期。 (六)21周岁以下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出生公证书或新加坡的出生证、父母双方的中国护照、新加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在新加坡亦须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清晰复印件),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不是中国公民,还需提供申请人没有取得其他国籍的证明。 (七)领事官员要求的与申请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八)来新短期旅游或出差时将护照丢失者,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到咨询台约见领事官员。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一)由于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申请人情况,故因护照遗失而申请补发无法确定具体取证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 (二)护照补发需付180新元。 (三)取证时请先在2号窗口查询护照是否办好,如已办好,请到1号窗口付费(只收现金)后,凭收据到2号窗口取证。 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地址:150 TANGLIN ROAD。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请您于11:30前到达领事部(11:30停止发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号码等待服务。 人工咨询电话(下午2:30-4:30):6471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