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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

2004/10/18

  

  

一、办理条件

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同胞每次回大陆,均需申请一次有效的入境签注。

二、所需材料

持证人需在本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如实填写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1张。

(二)2寸近期、正面、免冠的彩色照片1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和旅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事官员要求的与申请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办证时间和费用

(一)正常办理需要4个工作日,付20新元。

(二)申请第二个工作日取证,需加付35元加急费;特殊情况可申请当天取件(仅限于11:00前申请),需加付50新元。

(三)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只收现金),凭收据到2号窗口取证。

 

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地址:150 TANGLIN ROAD。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请您于11:30前到达领事部(11:30停止发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号码等待服务。

人工咨询电话(下午2:30-4:30):64712117

网址:www.chinaembassy.org.sg

 

  点击下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出入境签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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