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人员申请因公普通护照换发因私普通护照 |
| 2005/06/02 |
| 一、办理条件 持照人应在护照或工作准证有效期到期前半年内申请换领因私普通护照。 二、所需材料 持照人需亲自来使馆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 如实逐项填写的《换领因私普通护照申请表》1张。 (二) 2寸近期、正面、免冠、浅色底、光面彩照2张(请将其中的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三) 原护照及其资料页的复印件。 (四) 新加坡工作准证(或永久居留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领事官员要求的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办证时间和费用 (一)由于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情况,故无法确定取证的时间。 (二)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厅将及时公布已办妥护照的取证单号,请在申办一个月后来我馆查询。 (三)换发护照需付95新元。 (四)取证时,请在1号窗口付费(只收现金),凭收据到2号窗口取证。
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地址:150 TANGLIN ROAD。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请您于11:30前到达领事部(11:30停止发号),在咨询台领取排队号码等待服务。 人工咨询电话(下午2:30-4:30):64712117 网址:www.chinaembassy.org.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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