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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基本权利常见问题问答
2008/04/16

  1、您是否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

  每位在私人企业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雇员均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

  服务合同是指你和雇主所签订的雇佣协议。合同通常是书面形式,但也可能是口头协议。清洁员工、交通工友(司机与助手)和散工(咖啡店/餐馆助手)的雇佣合同通常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约。

  雇主必须为你(雇员)缴交公积金,并按照法律给你年假和病假。

 

  2、有没有不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的雇佣合约?

  有。下列人士不在保护范围内:

  •   经理级或执行级人员(例如:负责管理属下员工或有权聘用、解雇、提升、调职、奖励或处罚其他员工的人)。
  •   担任机密职位,即可接触到公司机密或财务资料的雇员。
  •   海员或家庭佣人。

 

  3、我该在什么时候领薪水?

  雇主每个月必须至少一次支付薪水给你,并且必须是在薪金期结束后的7天内支付。薪金期可由雇主固定,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加班费应该在薪金期结束后的14天内支付。

 

  4、如果我决定辞职,我该不该通知雇主?

  如果你决定辞职,就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依照聘用合同上规定的通知时间通知雇主。如果雇主解雇你,他也必须依照合同的通知时间给你书面通知。如果你的聘用合同没有注明通知时间,就必须以《新加坡雇佣法令》规定的通知时间为依据:

服务期限

所需通知时间

少于26周

1天

26周—少于2年

1周

2年—少于5年

2周

5年及以上

4周

 

  5、雇员福利

  如果你的月薪少于1600元(不包括奖金与其它可变动薪金),或者你是一名从事体力工作的雇员(不论薪水高低),你都符合雇佣法令下关于休息日、工作和加班时间、法定假日、年假和病假的规定。

 

  6、我应该享有多少天有薪年假?

  如果你已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至少三个月,就可获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数将依照你的雇佣合同,但不应少于下列天数:

服务年限

假期天数

第一年

7天

第二年

8天

第三年

9天

第四年

10天

第五年

11天

第六年

12天

第七年

13天

第8年及以上

14天

 

  7、我可以获得有薪病假吗?

  可以。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获得每年14天的有薪病假,以及60天的住院病假(包括14天的有薪病假):

  •   为雇主工作了至少六个月
  •   已向公司医生或政府医生取得病假单; 以及
  •   已在48小时内通知雇主申请病假

  你一年可享有11天的有薪法定假日。如果你必须在法定假日当天工作,就应该获得一天额外的薪水。如果法定假日刚好是在你的休息日,那第二天的工作日将是有薪假日。如果法定假日刚好是在你的非工作日或休息日,你的雇主有权选择支付一天的薪水给你作为补偿,或者作为有薪补假,让你在另一个工作日休息。

  以上内容摘自新加坡《人力部通讯》,文字略有改动。具体条文及更多详情,可上新加坡人力部网站http://www.mom.gov.sg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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