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员基本权利常见问题问答 | ||||||||||||||||||||||||||||
| 2008/04/16 | ||||||||||||||||||||||||||||
1、您是否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 每位在私人企业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雇员均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 服务合同是指你和雇主所签订的雇佣协议。合同通常是书面形式,但也可能是口头协议。清洁员工、交通工友(司机与助手)和散工(咖啡店/餐馆助手)的雇佣合同通常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约。 雇主必须为你(雇员)缴交公积金,并按照法律给你年假和病假。
2、有没有不受《新加坡雇佣法令》保护的雇佣合约? 有。下列人士不在保护范围内:
3、我该在什么时候领薪水? 雇主每个月必须至少一次支付薪水给你,并且必须是在薪金期结束后的7天内支付。薪金期可由雇主固定,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加班费应该在薪金期结束后的14天内支付。
4、如果我决定辞职,我该不该通知雇主? 如果你决定辞职,就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依照聘用合同上规定的通知时间通知雇主。如果雇主解雇你,他也必须依照合同的通知时间给你书面通知。如果你的聘用合同没有注明通知时间,就必须以《新加坡雇佣法令》规定的通知时间为依据:
5、雇员福利 如果你的月薪少于1600元(不包括奖金与其它可变动薪金),或者你是一名从事体力工作的雇员(不论薪水高低),你都符合雇佣法令下关于休息日、工作和加班时间、法定假日、年假和病假的规定。
6、我应该享有多少天有薪年假? 如果你已为同一个雇主工作至少三个月,就可获得有薪年假。年假的天数将依照你的雇佣合同,但不应少于下列天数:
7、我可以获得有薪病假吗? 可以。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获得每年14天的有薪病假,以及60天的住院病假(包括14天的有薪病假):
你一年可享有11天的有薪法定假日。如果你必须在法定假日当天工作,就应该获得一天额外的薪水。如果法定假日刚好是在你的休息日,那第二天的工作日将是有薪假日。如果法定假日刚好是在你的非工作日或休息日,你的雇主有权选择支付一天的薪水给你作为补偿,或者作为有薪补假,让你在另一个工作日休息。 以上内容摘自新加坡《人力部通讯》,文字略有改动。具体条文及更多详情,可上新加坡人力部网站http://www.mom.gov.sg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