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关于居于海外台湾居民赴港进入许可新安排的通知
2007/01/04
自2007年1月15日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居于海外的台湾居民,如持有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的返回居住地的证明文件,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多次有效的赴港进入许可。
特此通知。
<推荐给朋友>
<打印>
相关新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