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申请新款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 | |||||||||||||||
| 2009/12/07 | |||||||||||||||
调整申请新款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事
居住在新加坡的香港特区居民,如通过我馆申请香港特区护照 时仍持有旧款香港特区身份证(2003年6月23日前签发),需同时 递交“侨居海外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申请新款香港特区身 份证的费用如下:
上述第4和第5项费用,请连同申请香港特区护照一并缴交。如
支票或银行汇票未写明由香港特区的银行付款或以香港特区指定的
货币开出,申请人还需缴付银行手续费100港元或13美元。如申请
人未用同一张支票或银行汇票缴交申请新款身份证和特区护照,
则每张支票或银行汇票须另付手续费100港元或13美元。申请人可
通过香港咨询人以港元缴交相关费用,以免除兑换汇票而产生的银
行手续费。
申请人如不需通过我馆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可在返回香港后
30天内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颁发或补发新款身份证。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领事部 2009年12月7日 |




